第三百九十四章 我可没说-《钢骨之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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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没有这种条件,所以罗骱的目光从来没投入过虚空,现在人类的那些具有探索精神的冒险者进入虚空后,很快就有源源不断的发现,比如一整块秘银形成的陨石,光一颗陨石就有数万吨重,比人类有史以来挖出的秘银总数还要多几百倍。
如此巨量的秘银直接把原本有价无市的秘银打成了白菜价,无数的炼金术士笑开了花,发现这颗陨石的冒险者也从此登上了人生的巅峰,一举成为天下数一数二的巨富。
信鸽型冒险飞船的贷款直接还清,还预订了一艘更豪华的大型战车,准备淘汰信鸽型这种连厕所都没有的垃圾。当然,发了大财的冒险者本人已经不准备亲自去冒险,而是成立一个冒险团,雇人去。
这种一夜暴富,财务自由的故事激励着所有的冒险者,各大佣兵公会都纷纷成为探索队,把触角延伸到虚空深处去。
枪手公会的小黑屋里,几个蓬头垢面的家伙趴在书桌前奋笔直书着,这些人有的胖有的瘦,有的秃头有的谢顶,有的像坐不住的陀螺扭来扭去,一看就是长痔疮的。
所谓的枪手公会指的并不是魔晶步枪的枪手,而是曾经替罗骱代写各种各样小说的枪手,这些人的数量在某一段时间内非常庞大,罗骱需要他们干活的时候,这些人活得挺滋润的。
毕竟从发行钢币开始,罗骱就实际上掌握了金融霸权,钱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数字,需要多少直接印就行了,自然不会亏待这些把他的想法转化成文字的家伙。
可是从罗骱动不动就沉睡开始,这些家伙的日子就难熬了,罗骱可没打算给他们固定的薪水,这会束缚他们的主观能动力,只有吊在眼前闪闪发亮的钢币,才能激起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。
在罗骱第一次沉醒的那十年里,很多人就熬不住,不得不改行或者自己找活干,主要的业务是代写书信,抄写书册之类的,世界上文盲毕竟是大多数,很多人连书信都写不了看不懂,而印刷术只针对那些大规模的印刷出版,如果是族谱家史纹章史之类的,还是手抄来得实在。
间中还接一下剧本的创作之类的,反正只要涉及文字的都干,为了更好的发布和接收此类的信息,枪手公会应运而生,然而所有人都搞不懂,为什么钢骨之王要把他们这个行业命名为‘枪手’,可是这个名字是钢骨之王命名的,就算死了也没人敢更改,所以就只能延用下来。
直到今天,还有一大堆不明真相的群众找到这里,要雇佣一名魔晶枪手去消灭村庄附近盘踞的巨熊。
外界的吵闹影响不了小黑屋里的枪手们,他们接到活了,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把稿子赶出来。十几个小时的奋斗后,其中一名秃顶枪手捧着厚厚的一叠稿纸走出小黑屋,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。
小黑屋旁就是编辑的桌子,看到秃顶枪手走出来,瘫坐在椅子上的编辑连忙坐直,笑着道:“稿子赶完啦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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