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九章 说好不欺负我的-《我和学神同桌有个约定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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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离开买票点,吴思明把成人片给路漫兮。

    “我好伤啊,”路漫兮哭笑着脸,还是第一次如此切实的体会到比小明大,短短两个月,怎么感觉自己好老,“我把你卖了算不算拐卖未成年?”

    “肯定算呀,”

    “假如咱俩那啥了,我是不是不构成犯罪,假如我报警你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?”

    吴思明突然想起这件事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,姐姐不会侵犯你的,”

    路漫兮提起脚踢了下坏小明,继续道:

    “有必要给你普及一下,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四岁,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,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、**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,也要负刑事责任,而过了十六岁,就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,十四到十八只不过从轻处罚。”

    “你可别忽悠我。”

    吴思明知道十六岁刑事责任年龄,不知道具体指什么。

    “自己查去,这是作为未成年人最起码的法律意识,我十岁我妈就让我记了。”路漫兮补充道:“还有,对于女生,未满十四岁,无论自愿还是被迫,被侵犯了对方都属于强,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,”

    吴思明清楚了。

    “额嗬,你竟然还未成年,鹅嗬嗬,未满十八岁的小破孩,”路漫兮一想起就好想哭,“我居然跟未成年谈恋爱,咱分手吧,等你成年了再和好,”

    “好啊,从现在开始我做回你的闺蜜身份,”

    如果真可以暂时分手,吴思明也很乐意,爱情诚可贵,自由价更高,等浪够了结婚的时候再跟妖精复合,可是哪有这么好的事,鱼与熊掌不可兼得。

    “乖弟弟,喊姐姐姐姐带你玩儿。”

    检票进去,路漫兮挤着小明的脸道。

    “既然这么想当姐姐你以后要让着我,”

    吴思明感觉自己有时候被妖精拿捏的死死的,还真就是个弟弟。

    进入熊猫基地园区,按照门票背面的路线图,吴思明和路漫兮右转,翻过一个小坡,看见一片湖,是天鹅湖,湖边是餐饮服务区。

    餐饮服务区有小吃,吴思明和路漫兮来时候刚吃饭,俩人要了一份尝尝,又买了两根烤肠,站边上一起吃,顺便看湖中的天鹅。

    “园区真会算计,投喂的食物卖给游客,游客再给动物喂,赚了游客的钱还让游客无偿喂养动物。”

    路漫兮看着湖边天鹅和鱼的游客说。

    有的游客投来奇怪的眼神儿,路漫兮闭上嘴不说了。

    “一个愿宰一个愿意被宰。”

    吴思明笑着小声道。

    “不想吃了,都你吃了。”

    路漫兮吃完烤肠,包里掏了张纸撕成两半,自己擦了口,另一半纸给小明留着,等小明吃完,把纸给了,拧开瓶水喝了口给小明。

    然后继续前进。

    绕过天鹅湖爬坡,是一条竹林小道,蜿蜒曲折。

    “竹林中好幽静。”

    路漫兮松开小明的手,站竹林拍照。

    “我先给你拍一张,”

    吴思明掏出手机。

    路漫兮摆好pose。

    “别光剪刀手啊,”吴思明想了想道:“你站竹子下边,抱着竹子,脖子稍微上扬,”

    路漫兮照着做,站到低处,两条胳膊抱着竹竿,向上看。

    “哇,头顶有只熊猫。”

    看妖精有点僵硬,吴思明突然指了指上面,路漫兮仰起脖子看,吴思明咔咔咔连续拍了三张。

    “没有,你骗我。”路漫兮反应过来后回来看拍的效果,抓拍的真好,“你可以学摄影,”

    “攒下钱买个单反,当你的御用摄影师。”吴思明道:“再来一张,你过去坐地上,朝下面,然后回头看我。”

    “腰不要挺那么直,自然向前倾斜,胳膊放腿上,回头时自然而然的微笑,也可以笑的甜一点,”

    吴思明开到相机上指点妖精。

    “来我给你拍两张。”

    路漫兮回来,打开自己的手机。

    吴思明喜欢给妖精拍照,自己不喜欢拍照,觉得女生摆什么姿势都好看,男生不知道摆什么pose,浮夸了不好看,卖萌也不好看,跟妖精合影的话卖萌还行,他放下妖精的包包,走进竹林,靠在竹竿。

    拍完继续往上走。

    “你把刚拍的照片发给我,”路漫兮想给老妈看看,“这两张好好看,有点文艺范。”

    路漫兮打开美图秀秀,美化了下发给老妈。

    “文艺青年。”

    吴思明选了张跟妖精在木偶熊猫旁的合影,发条说说,添加文字【心头多了一块肉】

    “我是你的心头肉吗?”

    看见小明的动态,路漫兮笑的好开心。

    吴思明拽着她的手,拉着她上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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