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无效之后,如对方有进一步行动,则可鸣枪警告。 再无效后,对方再进一步,这才可以进入“射击非致命性部位”和“击毙”这个环节。 也就是说,从你发现敌人到你击毙敌人,中间要经过足足5道程序。 沈军说:“这还怎么搞?” 旁边的佟志甚至笑出声来,做了个握枪的虚拟动作,从第一步示范到第五步。 最后抱着肚子弯下腰来:“我觉得如果遇到真正危急的情况,我没机会做第二步就肯定一命呜呼了。” 沈军也觉得佟志说得没错。 他们老特平时练习战术从来都讲究“快、准、狠”,最熟悉的反应射击和快速射击之类,只讲究一个“绝对快,相对准”。 精髓就在于“先敌开火”四个字上。现如今让他们要警告、拉枪栓、鸣枪、射击非致命部位,最后才能击毙。 这简直比马路上不配枪的交警都窝囊。 “教员同志!” 他举起手。 教员问:“沈中尉,你有什么问题吗?” 沈军拿起资料,指着上面的交战守则和应急步骤问道:“我觉得按照这种步骤去应敌,除非对方本来就没有恶意不想杀人,如果他想杀人,那么死的一定是我们。” 教员过来,扫了一眼那些守则条文,然后问:“你是特种部队的吧?” 沈军颇有些自豪地“嗯”了一声,挺了挺胸脯说:“a集团军血狼特战旅突击队的。” 教员说:“你知道在你之前有多少批我们派驻国外的维和部队吗?” 考我? 沈军没意识到教员问他这个问题作甚。 教员想干嘛? 我只是问个交战守则里不合理的地方,他扯到中国派遣维和部队的历史干嘛?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