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关于还没有来得及劫人,却好几次险些被劫的事儿,楚云汐感到十分之无语。 她觉得自己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家店的前任老板娘是那个模样了。 开了七八天的店,一共来了十几拨的客人,竟然有一半以上是看她长得好看,想要劫色的。 另外一半里还有三分之二以上是想吃霸王餐的,同行跑过来敲竹杠的,还有收保护费的。唯一一拨比较正常的,走出她这家店没超过百米,让劫匪砍了,然后劫匪大摇大摆跑到楚云汐店里吃饭,见她长得漂亮,又要劫色。 楚云汐一怒之下,拿出楚陵给自己的蒙汗药,把这帮劫匪全药倒拉出去剁了。 不过还是没有拿来包包子。 她有心理阴影。 而且经过这几天的破事儿之后,楚云汐也不愿再轻易抛头露面了,她在过来吃饭的强盗劫匪之中,选出了两个修为比自己低,看起来还算听话的人充做小弟,让他们负责招呼客人。自己就待在后厨,或者外出采买制作蒙汗药的材料。 这破地方,蒙汗药用的比饭菜还多。 这天楚云汐买完制作蒙汗药的材料,正往店里走时,就见到其中一个小弟慌慌张张跑了过来:“姑娘,姑娘,大事不好!” 因为无法直视老板娘这个称呼,所以楚云汐都让他们喊姑娘。 她拢了拢脸上戴着的轻纱,冷冷瞪着对方道:“干什么,你急着投胎去啊!” 经过这些天之后,楚云汐总结出来的经验是,对待这种人,半点儿也不能客气。 你拿他们当人,他们拿你当狗。 你拿他们当狗,他们拿你当爷。 来找楚云汐的这个小弟姓王,大名王二狗,因为那张脸长得太过一言难尽,所以人送外号王二麻子。 王二麻子“噗通”一声跪在地上,涕泪横流的道:“姑娘,有两个小子把咱们店给砸了!他们,他们还把陈大个给绑了!” 楚云汐拿眼睛斜愣他:“劫色啊?” 王二麻子:“……” 王二麻子噎了一下:“不,不是。” “是他们眼睛朝天!” “一会说菜不好吃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