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转运了-《谪仙之我为妖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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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故作不解的说道:“二位大姐是高兴糊涂了吧?你们就是自己的老板,怎么叫我老板呢?”

    鱼姐努力的平复了自己的心情,波澜不惊的说道:“苏总的这个协议,不但挽救了幕鱼工作室。

    也挽救了我身边的这几个孩子的前途,可我知道这一切,都是苏总是看在老板你的面子上的。”

    “有你当这个老板才会有这个协议,没有你当老板,这个协议也是名存实亡的。”

    “何况我们说是工作室,实际上只是在横店一个偏僻的街面上的一个小小的门面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所有的资产就是我们这几个人,所以,以后是不是还继续叫幕鱼工作室,老板你说的算,我们七个都是你旗下的艺人、经纪人。”

    苏玉欣赏的看着鱼姐,鱼姐这个女人不简单,见事极为明白,看的透彻。

    她清楚如果没有刘浩南的关系,合作协议就是废纸一张。

    鲲鹏娱乐可以每次都去工作室选演员,但合格不合格,可是鲲鹏娱乐决定的。

    选了但没选上,合理不?

    刘浩南也不再矫情了,鱼姐把话都说透了。

    他指着面前的袋子,对鱼姐说道:“鱼姐还是幕鱼工作室的老板同时也是管理者,拥有工作室百分之三十的股份。”

    “月薪暂定一万五,有五险一金,其他的待遇,跟别的经纪人公司一样,享受艺人的佣金。”

    “花姐明天去原来的公司离职,去给鱼姐当帮手,除了没股份,其他待遇跟鱼姐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其他的艺人,工作室包吃住,每人每个月保底五千薪水,但要跟公司签十年合约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协议怎么拟订你们都有经验,我就不多话了,按照业内标准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是五十万现金,作为我注资入股工作室的资金。如果不够,我可以随时继续注资。”

    然后转头问艾莎:“你手里有现成的,适合做办公场所的房产吗?”

    艾莎郁闷的摇摇头:“写字楼的投资效果一般,我没有投资,但明天就可以有。只要老板告诉我你的要求就行。”

    刘浩南刚要说这事就交给艾莎办了,因为她还有一个律师的身份。

    这时胡芳菲的声音,适时的在刘浩南的脑海中响起。

    “殿下,我们龙冢在东四环有现成的写字楼,就在远洋国际,毗邻四环辅路,交通很方便。”

    刘浩南马上改变方案:“这事就让芳菲姐负责,鱼姐,花姐明天跟芳菲姐一起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艾莎作为工作室的法律顾问,先去把执照办了,大家对我的决定还有什么问题吗?”

    胡芳菲率先答应。

    艾莎答应的晚了一步,有些闷闷不乐,她虽然立志要做一只忠犬,可还是没完全适应节奏。

    花姐跟鱼姐对视一眼,都能看出彼此眼中的惊喜。

    因为刘浩南给的条件已经出乎她们的意料了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,手下的几个小妹妹的前途稳了。

    还能有什么意见呢?她们转运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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